中国国际新闻传媒网江西电 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肩负着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的职责和使命。为切实深入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发挥督导作用,11月26日,江西省玉山县凤凰小学组织全体班子成员、支委及学校视导员开展学习活动。
王丹校长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着重从四个方面对教育督导问责进行解读,明确了问责对象、问责主体、问责内容及问责方式。同时强调,务必要认真领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办学制度,提高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接着,组织全体与会人员进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知识测试。“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凤凰小学将明确教师和学校的责任,继续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解读和培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教育督导“五项管理”真正落实到位。(通讯员:黄雨婷 王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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