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传媒网(田亚东)新疆电 交通事故案件办理得公不公正,群众满不满意,都是检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标尺。4月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共处理各类交通事故869起,其中无一起复议案件,真正做到了让违法者无处遁形,让心存侥幸者悬崖勒马,让人民群众满意。
4月24日,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的饶女士委托丈夫马先生将一面写有“公正严明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手中,感谢民辅警快速破案,还原事故真相。
马先生将锦旗送到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手中
据了解,1月27日,饶女士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永安大道与铁克其路路口处时,与库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车内共乘坐4人)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饶女士、库某某等人受伤。对方指责饶女士撞车伤人,应该负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饶女士认为对方闯红灯,但没有证据。饶女士报警,希望民警找到事故真相。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尹良军与辅警李鹤、阿里木·亚森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由于事故现场附近没有公共视频,民警展开大范围走访,寻找目击证人以及事故现场周边单位、商铺的视频。经多方调查,民警在事发地附近调取到公共视频,证实了事故发生时,库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闯红灯,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饶女士负次要责任。
“这是一封迟来的表扬信,表扬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的办案效率,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肇事者,还原了事故真相……”4月21日,库尔勒市“梨马办”APP上收到了一封表扬信。
4月12日15时25分,一男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萨依巴格路与巴音路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直行时,与骑自行车的15岁中学生馨馨(化名)碰撞,造成馨馨受伤、自行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两轮电动车驾驶人逃离现场。
“梨马办”APP上收到了一封表扬信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安外尔·尼亚孜、辅警买合木提·牙合甫、阿里木江·库尔班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调取周边公共视频,民警锁定了肇事两轮电动车的号牌。经过核对,发现该号牌竟然是“空的”,而库尔勒市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0万辆,找到肇事者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民警没有放弃,通过调取多组公共视频,循着肇事车辆行驶路线排查,锁定肇事者居住的小区。民警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群众的甄别、比对和蹲守,终于找到肇事者努某某。
在民警的调解下,事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努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事后,馨馨的母亲特意在“梨马办”APP写了这封表扬信。
“本来是一起很小的剐蹭事故,车辆受损也不严重,但民警认真办理,为他们负责敬业的工作态度点赞!”4月13日,王女士将一封感谢信送到库尔勒市公安局值班室,向事故中队民警史鹏飞、辅警麦吾兰·艾合买提表达谢意。
4月3日9时30分,王女士开车正常行驶时,被同向行驶的另一辆小型轿车剐蹭了后视镜,对方却直接驶离现场。王女士报警。
王女士将一封感谢信送到库尔勒市公安局值班室
史鹏飞、麦吾兰·艾合买提快速赶到现场,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很快锁定肇事车辆号牌,立即传唤该车车主麦某某。“当时我也感觉到两辆车的后视镜发生了剐蹭,看到受损不重,就开走了。”麦某某主动承认错误。
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麦某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由麦某某承担对方车辆损失。(通讯员:孙诗涵 吴建军 严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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