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日报》消息,昨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宏亚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李宏亚为青海省公安厅厅长。
李宏亚同志简历
李宏亚,男,汉族,1966年11月生,籍贯重庆,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3.09——1987.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93.04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工作员、科员级书记员(其间:1988.03——1988.12参加省委扶贫工作队到沿河县公安局刑侦队锻炼)
1993.04——1995.04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5.04——1999.04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检察员(其间:1997.02——1999.02挂职任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8.11评为一级检察官)
1999.04——2001.09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培训中心主任、检察员(其间:1998.02——2000.02在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0.01授予四级高级检察官)
2001.09——2004.11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员
2004.11——2005.01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5.01——2005.03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05.03——2011.02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09授予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1.02——2016.01 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06授予二级警监)
2016.01——2018.01 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长级)
2018.01 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
2021.04 任青海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
现任青海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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