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7月23日电(记者杨淑馨)针对有网民在微博称检方枉法不批准逮捕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23日发布核查情况通报称,不存在枉法不批捕的情况。
2021年2月25日,案件当事人钟某报警称其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间被同一男子强奸多次。同年3月5日侦查机关对“钟某被强奸案”立案侦查,同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经电话传唤后投案,侦查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日,侦查机关向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邝某某。4月8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取证。同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被取保候审,现该案仍在继续侦查中。
2021年7月16日,案件当事人钟某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到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信访,该院启动核查程序。经白云区纪委派驻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调查,没有发现原经办检察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经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核查,确定该案审查批准逮捕程序依法依规;经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另行指定检察官办案组对该案进行核查,认为该案不批准逮捕决定正确。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7月23日将上述情况及不批准逮捕理由书面答复信访人钟某。
另网传案件检察官曾说过“一杯奶茶就是性同意”等言论,经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对7月16日原经办检察官接访钟某时的全程录音录像进行核查,并未发现原经办检察官有上述或类似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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