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7月29日电(记者李继伟)29日,《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制定《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十分必要且紧迫。”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介绍,随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持续推进,中央和河北省关于支持雄安新区的各项决策部署,需要通过立法予以保障实施;雄安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等关键性、综合性事项,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引导和规范。
《河北雄安新区条例》聚焦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功能定位,重点从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高质量发展、改革与开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等8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峰表示,《河北雄安新区条例》是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的关键性立法,作为雄安新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必将为雄安新区下一步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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