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9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1.德宏州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沈赵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德宏州中医医院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1435万元。其中,州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兼州傣医医院院长、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所长、州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沈赵留个人领取7.96万元。此外,沈赵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沈赵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规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奖金已收缴。
2.昭通市威信县看守所原所长王泽、魏仁喜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8月至2015年1月,王泽在担任威信县看守所所长期间,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53.06万元,个人领取2.09万元,违规办理加油卡供自己消费1.78万元;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魏仁喜担任威信县看守所所长期间,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绩效考核奖共计99.13万元,个人领取2.9万元。2020年7月,王泽、魏仁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大理州祥云县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徐成有违规发放并领取工作补助问题。2012年至2019年,祥云县招生办擅自截留高考考生体检费、成人高考报名费等合计11.41万元,分设三个“小金库”,由徐成有本人及安排他人分别保管,并从中列支工作补助5.32万元,徐成有违规领取工作补助1.26万元。2020年12月,徐成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8年,经谢文签批和同意,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值班费、误餐费、交换文件工作人员补助费,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执法服装购置费等共计24.62万元,谢文个人领取4.02万元。此外,谢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谢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文山州丘北县文联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5年至2018年,丘北县文联先后7次在其牵头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中,用单位办公经费和摄影、绘画大赛等活动经费违规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评审费、劳务费4.33万元,违规发放信息奖2.51万元;在组织编印《普者黑》等刊物中,虚列撰稿数量,以“稿酬”和“编辑费”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福利7.44万元。2020年12月,县文联原主席李红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县文联原副主席朱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楚雄州疾控中心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8年,楚雄州疾控中心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合计87.32万元,时任疾控中心主任刘应先个人领取1.96万元,时任党委书记汪楚平个人领取1.13万元。同时,两人还存在办公室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2020年6月,刘应先、汪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普洱市思茅区原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恒增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杨恒增借集体决策名义,违规用单位公款17.84万元为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用公款6270元违规购买拉杆箱,用公款8万元违规充值通讯费,超范围发放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奖5000元。2021年3月,杨恒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曲靖市沾益区第三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张朝云违规收取费用乱发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沾益区第三中学收取学生复读费23.59万元,未入集体账户,张朝云违规安排发放行政领导加班津贴、加班费、值日费等19.27万元;违规安排补课并收取补课费412.12万元由教师个人保管,用于发放教师补课费390.02万元。2021年2月,张朝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省融资担保公司违规发放员工洗衣卡问题。2015年12月至2020年5月,省融资担保公司为公司员工购买发放洗衣卡426人次,共计支出费用43.04万元。2020年12月,省融资担保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华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李雁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责任编辑: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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