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江村主持 接受齐扎拉辞去西藏自治区主席职务 决定任命严金海为西藏自治区副主席、代理自治区主席
10月8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拉萨举行。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听取了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永奇作的关于人事事项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齐扎拉辞去西藏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严金海为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决定其代理西藏自治区主席职务,并向严金海颁发了任命书。
严金海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表态发言。他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命我为自治区副主席、代理自治区主席。这一决定,凝聚着组织的信任和重托,饱含着360万各族人民的信赖和期待,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决心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殚精竭虑、勤奋工作,继续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向全区各族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闭幕会后,严金海向宪法庄严宣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业现、罗布顿珠、多托、维色、许雪光、其美仁增、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许成仓、唐明英,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自治区副主席坚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记者 唐启胜)
严金海同志简历
严金海,男,藏族,1962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拉萨市委书记。曾任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委副秘书长,常委、秘书长;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代州长、州长、书记;青海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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